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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988.3-2013 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3部分:伽玛照相机全身成像系统

Radionuclide imaging device―Characteristics and test conditions―Part 3:Gamma camera based-wholebody imaging system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18988.3-2013
  • 名称:
    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3部分:伽玛照相机全身成像系统
  • 英文名称:
    Radionuclide imaging device―Characteristics and test conditions―Part 3:Gamma camera based-wholebody imaging system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3-12-17
  • 实施日期:
    2014-08-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GB/T18988《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装置;
    ———第2部分: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装置;
    ———第3部分:伽玛照相机全身成像系统。
    本部分为GB/T18988的第3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8988.3—2003《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3部分:伽玛照相机全身成像系统》,与GB/T18983.3—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C,附录内容采用了NEMA 标准出版物NU1-2007《伽玛照相机性能测试》中第5章的内容;
    ———增加了引言。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1675-3:1998《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
    3部分:伽玛照相机全身成像系统》,按照我国的标准编写规则,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增加了资料性附录B。
    本部分仍保留GB/T18988.3—2003修改采用IEC61675-3:1998;本部分与IEC61675-3:1998的
    章条编号对照参见附录A;本部分与IEC61675-2:1998之间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参见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北京滨松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章兆园、唐兆荣、冯健、宋连有、张新、焦春营、马兴荣、陈牧。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988.3—2003。
  • 适用范围:
    GB/T 18988的本部分规定了伽玛照相机全身成像系统的有关定义、试验方法和随机文件。
    本部分适用于Anger型伽玛照相机全身成像系统,该设备包括医用伽玛照相机的全部,并包括全身扫描系统。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T 18988.3-2003
  • 引用标准:
    GB/T 18988.2-2013 GB/T 18989-2013
  • 采用标准:
    IEC 61675-3:1998 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3部分:伽玛照相机全身成像系统 (修改采用 MOD)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滨松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10/SC 3)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 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 主管部门:
    10/SC 3)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 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