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云盘
纠错反馈

HJ 1153-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aldehyde and ketone compounds —Solution absorption-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HJ 1153-2020
  • 名称: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
  • 英文名称: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aldehyde and ketone compounds —Solution absorption-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20-12-14
  • 实施日期:
    2021-03-15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1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共12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当试样定容体积10.0 ml,进样量10 μl 时,醛、酮类化合物的最低检出量为0.13 μg~0.29 μg,当采集有组织排放废气20 L(标准状态下干烟气)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1 mg/m3~0.02 mg/m3,测定下限为0.04 mg/m3~0.08 mg/m3。详见附录A。
  • 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暂无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