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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163-2012 瓶装气体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gases filled in cylinder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6163—1996《瓶装压缩气体分类》。
    本标准与GB16163—1996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气体分类的临界温度范围;
    ———修改了原标准中的FTSC数字编码的S项,由原来的7项合并为6项,即为:1. 低压液化气体,2. 高压液化气体,3. 溶解气体,4. 压缩气体(1),5. 压缩气体(2),6. 低温液化气体(深冷型);
    ———增加了气体的UN 号及英文名称,附录A 中气体英文名称按英文字首字母顺序排列,制冷剂中文名称按GB/T7778《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能分类》编写;
    ———增加了8种低温液化气体(深冷型);
    ———气体的种类由80种增加到108种;
    ———将易燃气体改为可燃性气体,又将可燃性气体分为:(1)可燃气体甲类:在空气中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2)可燃气体乙类:在空气中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可燃气体;
    ———参照《中国逐步淘汰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的内容,原《瓶装压缩气体分类》中应淘汰的气体有:高压液化气体的三氟氯甲烷(R-13)、低压液化气体的二氟二氯甲烷(R-12)、四氟二氯乙烷(R-114)、五氟氯乙烷(R-115)等。但是仍列在本标准中,并注明了2010年停止生产和使用。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汪洋、马昌华、郝澄。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16163—1996。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常用瓶装气体的分类和FTSC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以气瓶充装的压缩气体(亦称永久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深冷型)、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
    本标准不适用吸附气体。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005 气瓶术语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 16163-1996
  • 引用标准:
    GB/T 13005
相关部门
  •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归口单位: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 起草单位: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