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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39-2016 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的诊断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acute 1,2-dichloroethane poisoning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Z 39-2016
  • 名称:
    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的诊断
  • 英文名称: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acute 1,2-dichloroethane poisoning
  • 状态:
    现行
  • 类型:
    暂无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16-08-23
  • 实施日期:
    2017-02-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暂无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的第6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39-2002《职业性急性 1,2-二氯乙烷中毒诊断标准》。与GBZ 39-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诊断分级标准由轻度、重度中毒两级改为轻度、中度及重度中毒三级;
    ——诊断分级中删除了肝、肾损害指标;
    ——诊断分级中增加了颅脑影像学指标;
    ——明确了接触反应的观察时间。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中山大学附属孙逸仙纪念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嘉斌、刘移民、彭建明、孙道远、陈建宇、李来玉、夏丽华、王艳艳、江嘉欣、郞丽、张莹、杨志前、刘志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1506-1989;
    ——GBZ 39-2002。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1,2—二氯乙烷引起的急性中毒的诊断与处理。亚急性中毒的诊断与处理可参照使用。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Z 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 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广东省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中山大学附属孙逸仙纪念医院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陈嘉斌 刘移民 彭建明 孙道远 陈建宇 李来玉 夏丽华 王艳艳 江嘉欣 郞丽 张莹 杨志前 刘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