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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13-2006 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

Guidelines on intervention and medical management in the nuclear and radiological accident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Z 113-2006
  • 名称:
    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
  • 英文名称:
    Guidelines on intervention and medical management in the nuclear and radiological accident
  • 状态:
    现行
  • 类型:
    暂无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6-11-03
  • 实施日期:
    2007-04-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暂无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暂无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和放射事故时,对工作人员应急照射的剂量控制、公众采取应急防护对策的干预及干预水平、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重建正常工作秩序的防护原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与放射事故时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从事干预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防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电离辐射(如微波、紫外线、可见光及红外线等)对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防护。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307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 提出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