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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69-200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Diagnostic 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 for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Z 169-2006
  • 名称: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 英文名称:
    Diagnostic 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 for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
  • 状态:
    被代替
  • 类型:
    暂无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6-03-13
  • 实施日期:
    2006-10-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暂无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暂无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机构、诊断人员、诊断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及处理。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 提出部门:
    全国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委员会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谭绍智 姜恩海 刘长安 陈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