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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97-2011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Total mercury—Cold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HJ 597-2011
  • 名称: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英文名称: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Total mercury—Cold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1-02-10
  • 实施日期:
    2011-06-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总汞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汞的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7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湖南省环境保护监测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方法检出限;
    ——增加了干扰和消除条款;
    ——增加了微波消解的前处理方法;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
    ——增加了废物处理和注意事项条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 年3 月14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 年2 月1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 年6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汞的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汞的测定。若有机物含量较高,本标准规定的消解试剂最大用量不足以氧化样品中有机物时,则本标准不适用。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