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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80-2013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Soil and sedimen — Determination of mercury,arsenic,selenium,bismuth,antimony — Microwave dissolution/Atomic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HJ 680-2013
  • 名称: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 英文名称:
    Soil and sedimen — Determination of mercury,arsenic,selenium,bismuth,antimony — Microwave dissolution/Atomic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3-11-21
  • 实施日期:
    2014-02-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宁波市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宁波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慈溪市环境监测站、宁波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和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11 月21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当取样品量为0.5g 时,本方法测定汞的检出限为0.002mg/kg,测定下限为0.008mg/kg;
    测定砷、硒、铋和锑的检出限为0.01mg/kg,测定下限为0.04mg/kg。
  • 引用标准: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 部分:样品采集储存与运输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5 部分:沉积物分析
    GB/T 21191 原子荧光光谱仪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