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GB/T10322《铁矿石》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 铁矿石 取样和制样方法;
———第2部分 铁矿石 评定品质波动的实验方法;
———第3部分 铁矿石 校核取样精密度的实验方法;
———第4部分 铁矿石 校核取样偏差的实验方法;
———第5部分 铁矿石 交货批水分含量的测定;
———第6部分 铁矿石 热裂指数的测定方法;
———第7部分 铁矿石 粒度分布的筛分测定;
———第8部分 铁矿石 比表面积的单点测定 氮吸附法。
本部分为 GB/T10322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T10322.1—2000《铁矿石 取样和制样方法》,本部分与 GB/T10322.1—200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原部分中“一次份样”、“一次取样”分别修改为“初级份样”和“初级取样”;“截取口开度”修改为“截取开口度”。
———在第1章范围中增加了“除用ISO3852:2007方法2测定体积密度外”。
———对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3.1交货批”、“3.7实验样”、“3.12样品定比缩分”分别修改为“3.1批”、“3.7试验样”、“3.12定比缩分”。
———对4.1“仅对铁精矿粉”改为“仅对于公称最大粒度小于1mm 的铁矿石”。
———对4.2的a)中增加了“以及需要测定的品质特性”。4.2的原部分的c)为现部分的d),原部分的h)为现部分的c)。4.2还增加了“对于用来进行物理试验的大样或副样,需要特别注意所需样品的总重量(见10.1.6.3)。当大样或副样的质量小于物理试验用试样制备所需的质量时,需要增加份样采取的数量或质量以达到需要的质量。最好是增加份样数,而不是增加份样量。”的规定。
———5.1.3的i)修改为“公称最大粒度小于1mm 的铁精矿粉采样时,应采取整个铁精矿粉料柱”。
———5.1.4.1中“截取型一次取样机”改为“切割式取样机”。
———5.1.4.2中增加“l2———从传送机上截取全截面的矿石流的长度,单位为米(m)”和“对初级取样来说,应不小于30mm,初级取样阶段以后的取样,应不小于10mm。”的描述。
———5.1.4.3中将“这个方法只适用铁精矿粉取样”改为“该份样采取方法只适用于公称最大粒度小于1mm 的铁矿石”。
———5.2的表1由原来3个交货批质量范围改成9个,因此对总精密度近似值βSPM 有新的参数规定,与原设定的总精密度比较均有所放大。
———5.3中增加对凡品质波动不明的矿石在确定品质波动之前,进行如下分类:a)如果先前没有这种矿石或类似矿石品质波动类别,则这种铁矿石的品质波动应该确定为“大”。b)如果先前有类似矿石品质波动类别,则这种矿石的品质波动应该以类似矿石品质波动的类别作为起点。
还增加“如果分别采取测定在表2中未列出的其他物理特性或冶金特性,则矿石的品质波动应该为大。”和“如果交货批量小,品质波动大的矿石就不可能按照式(8)计算的份样个数采取份样。在这种情况下,应尽可能采取最大的份样个数,并且为了补偿较差的取样精密度,要改进制样精密度来满足总精密度βSPM 要求,例如:通过制备和分析更多的副样,采用的程序方法应该记录在取样报告中”的规定。
———5.4.1的表3中放大了对 P的取样精密度值。
———对6.1.1的a)和b)进行了修改,原a)“安装变速取样机”,改为“控制取样点前带式输送机上的矿石流量来降低流速的波动;原b)“开展取样点前带式输送机上的矿石流量”,改为“安装可以使采取每个份样时速度可变化的变速取样机,使其采取速度与在采取每个份样时传输皮带上矿石流的速度成正比”。
———原“7.3取样装置的强度”修改为“取样装置的耐用性”。
———原7.5.2“……最广泛的机型是截取型一次取样机”,改为“最典型的机型是切割型初级取样机”。图1标题“截取型取样机”,改为“切割型取样机”。
———7.7.3中增加“g)溜槽型缩分机[见图3f)]”规定。
———将“7.7.4烘箱”改为“7.7.4干燥”。
———原“8.2.1概述”取消,现8.2.1为“取样设备”,原8.2.2“取样设备”改为“初级份样的个数”,依次类推。
———原“9参比样的停带取样法”改为“9停带参比取样”。增加“h)按第11条款中的规定,把份样、副样或大样贮存在有标签的容器中。”和“如果停带取样法不可行,则可以采用附录 C 中叙述的方案之一。”的规定。
———原“10.1.6样品的分用和重用”改为“10.1.7样品分用和重用”,增加了“10.1.6 缩分样品质量”,并增加了对水分、化学分析、粒度测定和物理试验样的缩分规定。
———原表4进行较大的修改,原来交货批质量确定每个交货批水分测定最小部分数,改为以公称最大粒度确定缩分后大样的最小质量(kg),增加了标准偏差0.1%和0.05%Fe缩分后大样的最小质量(kg)。
———原表6修改较大,原表6是“水分测定和化学分析用大样缩分的最小质量”,现表6为“物理试验样制样和测定精密度”。
———原表7是“公称最大粒度、铺样厚度、缩分铲尺寸”,现为“每交货批水分测定的最小部分数”,与原表4一致。
———10.3.1.1中增加了“物理试验样”。10.3.1.2原部分“截取口开度至少应为待缩分样品公称最大粒度的3倍”修改成“截取开口度至少应为待缩分样品公称最大粒度的3倍或10mm,选择较大的”的描述。在10.3.1中增加“10.3.1.6缩分样品的质量”。
———10.3.2.1中增加了“物理试验样品”。原10.3.2.2~10.3.2.3对应于本部分的“10.3.2.2缩分样品质量”。
———原10.4.2.2中的表7对应本部分的表8,增加了“公称最大粒度(mm)0.1~0.5和0~0.1”规定。原10.4.2.3中的表8对应本部分的表9。原“10.4.2.4程序”对应现“10.4.2.5程序”,现10.4.2.4改为“缩分样品质量”条。
———原10.4.3.2中的表9对应现部分的表10。原10.4.3.3对应现10.4.3.4。现10.4.3.3改为“缩分样品的质量”条,10.4.3.4为“程序”。原10.4.3.4~10.4.3.5取消。
———原“10.5粒度测定样品的制备”对应现部分的“10.5化学分析试样制备”。
———原“10.7化学分析试样制备”对应现部分的“10.7粒度测定样品的制备”。在原10.6中的表10对应现10.6的表11。
———原10.8“制样流程示例”改为10.8“物理试验样品制备”,为本次修订增加的部分。
———附录 A 增加 A.1检查目的、A.2机械和操作的检查和 A.3控制图描述。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3082:2009《铁矿石 取样和制样方法》。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6003.1—2012 试验筛 技术要求和检验 第1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ISO3310-1:2000,MOD)
———GB/T6003.2—2012 试验筛 技术要求和检验 第2部分:金属穿孔板试验筛(ISO3310-2:1999,MOD)
———GB/T6005—2008 试 验 筛 金 属 丝 编 织 网、穿 孔 板 和 电 成 型 薄 板 筛 孔 的 基 本 尺 寸(ISO565:1990,MOD)
———GB/T10322.2—2000 铁矿石 评定品质波动的实验方法(idtISO3084:1998)
———GB/T10322.3—2000 铁矿石 校核取样精密度的实验方法(idtISO3085:1996)
———GB/T10322.4—2000 铁矿石 校核取样偏差的实验方法(idtISO3086:1998)
———GB/T10322.5—2000 铁矿石 交货批水分含量的测定(idtISO3087:1998)
———GB/T10322.6—2004 铁矿石 热裂指数的测定方法(ISO8371:1994,IDT)
———GB/T10322.7—2004 铁矿石 粒度分布的筛分测定(ISO4701:1999,IDT)
———GB/T13240—1991 铁矿球团 相对自由膨胀指数的测定方法(neqISO/DP4698:1984)
———GB/T14201—1993 铁矿球团抗压强度测定方法(neqISO4700:1983)
———GB/T20565—2006 铁矿石和直接还原铁 术语(ISO11323:2002,IDT)
———GB/T24189—2009 高炉用铁矿石 用最终还原度指数表示的还原性的测定(ISO7215:2007,IDT)
———GB/T24204—2009 高炉炉料用铁矿石 低温还原粉化率的测定 动态试验法(ISO13930:2007,IDT)
———GB/T24235—2009 直接还原炉料用铁矿石 低温还原粉化率和金属化率的测定 气体直接还原法(ISO11257:2007,IDT)
———GB/T24236—2009 直接还原炉用铁矿石 还原指数、最终还原度和金属化率的测定(ISO11258:2007,IDT)
———GB/T24237—2009 直接还原炉料用铁矿球团 成团性的测定方法(ISO11256:2007,IDT)
———GB/T24515—2009 高炉炉料用铁矿石 用还原速率表示的还原性的测定(ISO4695:2007,IDT)
———GB/T24530—2009 高炉炉料用铁矿石 荷重还原性的测定(ISO7992:2007,IDT)
———GB/T24531—2009 高炉和直接还原用铁矿石 转鼓和耐磨指数的测定(ISO3271:2007,IDT)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铁矿石与直接还原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徐州赫尔斯采制样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福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虞市宏兴机械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春生、王晗、王金泉、范金泉、张关来、孙良、陈小奇、于成峰、陈自斌、沈炬、孙逊、陈良、郑景须。
本部分所替代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0322.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