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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32-2015 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的诊断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chloroprene poisoning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和安全(13)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13.100)
】
-
CCS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C)
卫生(C50/64)
职业病诊断标准(C60)
】
-
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第6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Z32—2002《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诊断标准》。
与 GBZ32—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将“诊断原则”分成“急性中毒”及“慢性中毒”两部分;
———慢性中毒诊断原则明确了长期密切接触氯丁二烯的最低时限;
———增加“接触反应”及其相关内容;
———删除“观察对象”及其相关内容;
———将诊断分级由轻度、重度中毒二级改为轻度、中度、重度中毒三级;
———其他处理中,增加了“劳动能力鉴定”的处理;
———附录 A 增加了氯丁二烯中毒性肝病诊断的相关内容说明。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无锡市锡北人民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思惠、黄金祥、闫丽丽、孙道远、胡训军、王永义、林丽颖、杨红专。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颁布情况为:
———GB8790—1988;
———GBZ32—2002。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Z59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GBZ73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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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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