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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98-2020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
Health requirements and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s for radiation worker基本信息
- 标准号:GBZ 98-2020
- 名称: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
- 英文名称:Health requirements and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s for radiation worker
- 状态:现行
- 类型:暂无
- 性质:强制性
- 发布日期:2020-10-26
- 实施日期:2021-05-01
- 废止日期:暂无
- 相关公告:暂无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 CCS分类:【 】
- 行标分类: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98—2017《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和GBZ 235—20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与以上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术语与定义中,删除了“执业医师”(见 GBZ 98—2017 的 3.3),增加了“职业健康检查”“过量照射”和“应急照射”(见 3.4、3.5、3.6),修改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适任性评价”(见 3.2、3.3,GBZ 235—2011 的 3.2 和 GBZ 98—2017 的 3.2);
——修改了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部分内容(见4.2、4.3,GBZ 98—2017的5.1~5.7、6.1、6.2);
——修改了总则,分为职业健康监护的要求、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确定及检查方法、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及职业健康咨询4条(见5.1~5.4,GBZ 235—2011的4.1~4.7、4.9、5.4~5.10),删除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只保留部分内容(见5.1.6,GBZ 235—2011的5.1~5.3),
增加了用人单位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提供放射因素名称等内容(见5.1.7);
——修改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部分内容(见6.1.1、6.2.1、6.3.1,GBZ 235—2011的6.1.4、6.1.5、6.2.3~6.2.5、6.3.2),删除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中的部分内容(GBZ 235—2011的6.1.1~6.1.3、6.2.1、6.2.2、6.3.1),将适任性评价重新整合(见6.1.2、6.2.3,GBZ 98—2017的第7章和GBZ 235—2011的6.1.6、6.2.7),增加了在岗期间检查结果处理(见6.2.2,GBZ 235—2011的6.2.6、6.2.8)及离岗时检查结论(见6.3.3);
——修改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见第7章,GBZ 235—2011的第7章)。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天津市化工职工职业病防治院、核工业四一七医院、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志伟、于程程、姜恩海、孙全富、赵风玲、苏垠平、傅旭瑛、赵欣然、江波、王守正、曾碧霞。
本标准代替了GBZ 98—2017和GBZ 235—2011。
GBZ 98—201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387—1996;
——GBZ 98—2002。 -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职业健康监护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 -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48 放射性核素摄入量及内照射剂量估算规范
GB/T 18199 外照射事故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和治疗方案
GBZ 95 职业性放射性白内障的诊断
GBZ 96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 97 职业性放射性肿瘤判断规范
GBZ 99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 100 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
GBZ 101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
GBZ 104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
GBZ 105 职业性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
GBZ 106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
GBZ 107 职业性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
GBZ 11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
GBZ 113 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
GBZ/T 163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 215 过量照射人员医学检查与处理原则
GBZ/T 216 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处理规范
GBZ 219 放射性皮肤癌诊断标准
GBZ/T 244 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
GBZ/T 248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检测
GBZ/T 261 外照射辐射事故中受照人员器官剂量重建规范
GBZ/T 301 电离辐射所致眼晶状体剂量估算方法
WS/T 187 淋巴细胞微核估算受照剂量方法
WS/T 583 放射性核素内污染人员医学处理规范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天津市化工职工职业病防治院 核工业四一七医院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相关人员
- 起草人:邢志伟 于程程 姜恩海 孙全富 赵风玲 苏垠平 傅旭瑛 赵欣然 江波 王守正 曾碧霞
关联标准
- GB 11503-1989 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 AQ 1091-2011 煤矿瓦斯抽采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 GB/T 20964-2007 粉尘采样器
- GBZ/T 197-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
- GBZ 106-2016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
- GBZ 101-2011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
- DB11/T 1966-2022 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监测技术要求
- DB12/T 724.57-2019 天津市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57部分:电子通信制造企业
- AQ 1058-2008 煤矿瓦斯检查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 GB 8782-1988 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 SC/T 8140-2011 渔业船舶燃气安全使用技术条件
- GBZ 76-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 DB13/T 2675-2018 河北省冶金企业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及考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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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Z 187-2007 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 WS/T 579-2017 0岁~5岁儿童睡眠卫生指南
- SY/T 6499-2000 泄压装置的检测
- AQ/T 4266-2015 木制家具制造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细则
- GBZ/T 300.8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1部分:氯苯、二氯苯和三氯苯
- WS/T 142-1999 作业场所空气中苯胺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