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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T 11.6-2006 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第6部分:更改办法

Tobacco machinery—Drawing and design document of product—Part 6:Method for modifying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YC/T 11.6-2006
  • 名称:
    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第6部分:更改办法
  • 英文名称:
    Tobacco machinery—Drawing and design document of product—Part 6:Method for modifying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06-02-23
  • 实施日期:
    2006-03-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暂无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YC/T11《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分为以下八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基本要求;
    ---第3部分:格式;
    ---第4部分:编码原则;
    ---第5部分:完整性;
    ---第6部分:更改办法;
    ---第7部分:标准化审查;
    ---第8部分:管理规则。
    本部分为YC/T11的第6部分。
    本部分代替YC/T11.6-1993《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更改办法》。
    本部分与YC/T11.6-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其他章节作了相应的调整,如更改原则由第2章调至第3章、更改办法由第5章调至第4 章;取消了原第3 章更改权限,原第4 章更改顺序改为第5章更改程序;第6章更改注意事项改为更改的管理;
    ---增加了CAD 文件(包括CAD 图和CAD 设计文件)的更改内容和要求,如更改方法改为带标记(包括划改)与不带标记(包括刮改、洗改)两种;更改通知单推荐附录B的两种格式。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庆民、吴蜀希、龚美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C/T11.6-1993。
  • 适用范围:
    YC/T 11的本部分规定了烟草机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包括CAD图和设计文件(以下简称图样及文件或CAD文件)的更改原则、办法、程序与管理等。
    本部分适用于烟草机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包括CAD文件的更改。其他图样及技术文件可参照采用。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YC/T 1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YC/T 11.1 烟草机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第1部分Ot则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YC/T 11.6-1993
  • 引用标准:
    YC/T 11.1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