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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9706.26-20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脑电图机安全专用要求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Part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electroencephalographs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专用标准修改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0601-2-26:2003((医用电气设备-第2-26部分:脑电图机安全专用要求》
    本专用标准是对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以及IEC60601-1修改件2(1995)的修改和补充,本专用标准优先于通用标准。
    本专用标准与IEC60601-2-26;2003的主要区别是:
    -本专用标准暂不执行IEC60601-1-4;1996((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4.并列标准:程序可控的医用电气系统》标准。
    -本专用标准将IEC60601-1修订2(1995)的相关适用项要求编人了专用标准的相应条款中。
    为了和专用标准的内容相区别,用双竖线标识。
    本专用标准的附录D、附录K、附录L是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AA是资料性附录
    本专用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专用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专用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本专用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宗人、钱晓阳、卓越。
  • 适用范围:
    暂无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 采用标准:
    IEC 60601-2-26:2003 (修改采用 MOD)
相关部门
  •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