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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296.5-200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products of consumer interest?Part 5: toy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5296.5-2006
  • 名称: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
  • 英文名称: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products of consumer interest?Part 5: toy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暂无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6-07-11
  • 实施日期:
    2007-06-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的4.1、4.4、第5章、6.2、6.3、8.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GB 5296《消费品使用说明》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第三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第四部分:化妆品;
    ——第五部分:玩具;
    ——第六部分:家具。
    本部分为GB 5296的第5部分。
    本标准代替GB 5296.5-1996《消费品使用说明 玩具使用说明》。
    本部分与GB 5296.5-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1996年版的章、条结构由6章调整为8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修改了1996年版第4章“使用说明的内容”,由条文12条调整为10条;
    ——修改了“年龄范围”的标注要求;
    ——修改了“主要成分或材质”的标注要求;
    ——修改了“使用方法”的标主要求;
    ——修改了“维护和保养”的标注要求;
    ——增加了“耐久性标签”的规定;
    ——增加了第7章“安放位置”的规定;
    ——修改了“基本要求”的规定;
    ——删除了1996年版的附录A“玩具使用说明有关内容的表述”。
    本部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玩具协会、上海方圆玩具检验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国家轻工业玩具质量监督检测北京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左佩兰、张艳芬、俞庆云、刘唐书、杨颖梅、谢凤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296.5-1996。
  • 适用范围:
    GB 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形式、安放位置及字体、字号的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玩具产品的使用说明。
  • 引用标准:
    GB 5296.1 消费品使用说明 总则
    GB 6675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玩具协会 上海方圆玩具检验所
  • 提出部门: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左佩兰 张艳芬 俞庆云 刘唐书 杨颖梅 谢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