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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883.14-200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hain saw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3883.14-2007
  • 名称: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 英文名称: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hain saw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暂无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7-01-30
  • 实施日期:
    2007-09-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为GB 38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的第二部分之一。GB 3883包括以下部分:
    GB3883.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3883.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
    GB3883.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动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非盘式砂光机和抛光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圆锯和圆刀的专用要求
    GB3883.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
    GB3883.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
    GB3883.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剪刀和电冲剪的专用要求
    GB3883.9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攻丝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10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刨的专用要求
    GB3883.1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动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
    GB3883.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混凝土振动器的专用要求
    GB3883.1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的专用要求
    GB3883.1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链锯的专用要求
    GB3883.1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修枝剪与电动草剪的专用要求
    GB3883.1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钉钉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1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木铣与修边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1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捆扎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19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管道疏通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20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锯的专用要求
    GB3883.2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开槽机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745-2-13:2006 Ed 2.0《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与等同采用IEC 60745-1:2006 Ed 4.0《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制定的GB 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一起使用。因IEC 60745-1 Ed 4.0:2006与等同采用IEC 60745-1:2003 Ed 3.2的GB 3883.1-2005的技术差异不影响本部分的使用,本部分也可与GB 3883.1-2005一起使用。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3883.14-19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链锯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与GB 3883.14-1993主要技术修改包括:第8章 标志和说明,引入了详细安全警告;第19章 机械危险,有手柄、手柄护罩、运动件防护、锯链限块、防滑齿、链制动杆、计算的反弹角度、导板护罩、锯链张紧、润滑、平衡和跑停时间等要求;第20章 机械强度,有手柄和手柄护罩的要求;第21章 结构,旋钮和手柄的说明要求。
    本部分对相应的第一部分的“增加”、“修改”或“改换”之后,以便转换为GB 3883的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在本部分中未提及的第一部分内容,只要合理就适用。
    本部分的附录K、附录A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8)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江、李邦协。
    本部分首次制定于1992年,本次修订为第二版。
  • 适用范围: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是GB 3883第二部分标准之一,需与第一部分一起使用。本标准等同采用IEC 60745-2-13:2006,是对GB 3883.14-1993的修订,适用于单人使用的锯割木材的链锯。
  • 引用标准:
    除下内容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
    ISO 3864-3DIS 图开符号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 第3部分:安全符号中图形符号的设计标准
    ISO 6533:2001 林业机械 便携式链锯前护手器 尺寸和间隙
    ISO 6534:1992 林业机械 便携式链锯前护手器 机械强度
    ISO 7914:2002 林业机械 便携式链锯 最小把手间隙和尺寸
    ISO 7915:1991 林业机械 便携式链锯 平衡的测定
    ISO 8334:1985 林业机械 便携式链锯 反弹试验
    ISO 10726:1992 林业机械 链条制动器 尺寸和机械强度
    ISO 11681-2:1998 林业机械 便携式链锯的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二部分:修枝锯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提出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8)
  • 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刘江 李邦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