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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651-2008 鲜苹果

Fresh apple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10651-2008
  • 名称:
    鲜苹果
  • 英文名称:
    Fresh apple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08-05-04
  • 实施日期:
    2008-10-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10651-1989《鲜苹果》的修订。与GB/T10651-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原标准的适用品种范围,增添当前主栽的华夏、粉红女士、嘎拉系、珊夏、乔纳金等新品种;
    ---对部分术语进行了增减和修改;
    ---将苹果主栽品种各等级的色泽要求(详见附录A)做了较大改动,提高了对果面最小着色比例的要求,补充了新增加的品种的果面最小着色比例要求;
    ---提高了各级苹果的最小果径的规定。对各品种可按大型果品种优等果和一等果≥70 mm,二等果≥65mm 分级;中小型果按优等果和一等果≥60mm,二等果≥55mm;
    ---根据当前我国苹果质量有较大提高的生产实际,提高了对苹果表面缺陷的总体要求,包括:①对果锈在各级的要求作了适当调减,删去了原标准对水锈的单独规定。②果面缺陷中对二等品的刺伤规定修订为无。③优等品和一等品允许的碰压伤规定修订为无,二等品修订为总面积不超过1.0cm2,最大面积不超过0.3cm2。④ 优等品和一等品的磨伤缺陷规定修订为无,二等品修订为1.0cm2。⑤优等品和一等品的日灼、药害、雹伤缺陷规定修订为无,二等品的日灼、药害、雹伤的总面积均由不超过2.0cm2 修订为1.0cm2。⑥一等品和二等品的裂果缺陷规定修订为无。优等品和一等品虫伤缺陷规定修订为无。⑦增加对裂纹的限制,删去了对重锈斑的单独规定等;
    ---为进一步提高苹果质量规格的一致性,对一等品苹果在产地验收质量的容许度修订为5%,二等品修订为8%。在自起运点至港站验收的质量容许度规定中一等品苹果修订为8%。苹果大小的容许度规定中,允许有高于或低于规定果径差别的范围的比例修订为5%;
    ---删去苹果质量的理化指标的酸度,添加了新增加的品种的最低果实硬度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要求。删去了卫生限量的具体规定及相关检测方法方面的内容;
    ---运输和贮藏不是本标准的重点,因此删去8 运输与贮存部分。
    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C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陕西省果业管理局、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北京市林果研究所、山东省果茶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卫东、席兴军、郭民主、聂继云、魏钦平、刘俊华、孔庆信、徐凌飞。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0651-1989。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鲜苹果各等级的质量要求、容许度、包装和外观及标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富士系、元帅系、金冠系、嘎拉系、藤牧1号、华夏、粉红女士、澳洲青苹、乔纳金、秦冠、国光、华冠、红将军、珊夏、王林等以鲜果供给消费者的苹果(Malus domestica Borkh.),用于加工的苹果除外。其他未列入的品种也可参照使用。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T 10651-1989
  • 引用标准:
    GB 2762 GB 2763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供销合作总社
  • 归口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主管部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