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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425-2008 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The recycling and treatment requirements of lithium-ion battery for telecomunication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和安全(13)
废物(13.030)
固态废物(13.030.10)
】
-
CCS分类:
【
环境保护(Z)
污染物排放标准(Z60/79)
有毒害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Z70)
】
-
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是通信产品回收处理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目前包括:
---废弃通信产品回收处理设备要求;
---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网络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终端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随着技术的发展,还将制定后续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深圳理士奥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京文、温小平、张小聪、陈敏、王蓓琼、陈赐松、张文婷、韩镝。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包括废弃锂离子电池的运输、储存、可回收物质的分离和提取、电极材料的处理、残留物质的处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的通信用锂离子电池,其他用途的废弃锂离子电池可参照使用。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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