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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680.1-2008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第1部分:应急计划区的划分

Criteria for emergency planning and preparedness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 Part 1: The dividing of emergency planning zone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17680.1-2008
  • 名称: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第1部分:应急计划区的划分
  • 英文名称:
    Criteria for emergency planning and preparedness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 Part 1: The dividing of emergency planning zone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08-07-02
  • 实施日期:
    2009-04-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GB/T17680《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分为12个部分:
    ---第1部分:应急计划区的划分;
    ---第2部分:场外应急响应职能与组织机构;
    ---第3部分:场外应急设施功能与特性;
    ---第4部分:场外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
    ---第5部分: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第6部分:场内急响应职能与组织机构;
    ---第7部分:场内应急设施功能与特性;
    ---第8部分:场内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
    ---第9部分: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第10部分: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野外辐射监测、取样与分析准则;
    ---第11部分:应急响应时的场外放射评价准则;
    ---第12部分:核应急练习与演习的计划、准备、实施与评估。
    本部分是GB/T17680的第1部分。
    本部分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确定核电厂应急计划区的一般安全准则,并参考了美国、加拿大、法国和英国等国核电厂应急计划区的划分准则。
    本部分代替GB/T17680.1-1999《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应急计划区的划分》。此次修订主要是一些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与GB/T17680.1-1999相比,主要差别是:
    ---前言的内容更为完备,明确了本部分所提供的是划分核电厂应急计划区的技术依据;
    ---引用文件修订为我国正式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GB18871;
    ---删除了第4章原4.4有关确定应急计划区的范围时可以只考虑放射性物质向大气的释放而可以不考虑放射性物质向水体的释放的规定;
    ---在6.1.1中,增加了确定烟羽应急计划区的范围时考虑机组反应堆热功率大小的规定。
    本部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安质部。
    本部分的主要起草人:禚凤官。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7680.1-1999。
  • 适用范围:
    GB/T 17680的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应急计划区的通用划分准则,推荐了压水堆核电厂应急计划区的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应急计划区的划分;其他堆型核电厂应急计划区的划分可参照执行。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7680 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T 17680.1-1999
  • 引用标准:
    GB 18871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安质部等
  • 归口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