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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384.15-2009 北京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5部分: 软件质量评价方法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ma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Part15 :Software quality evaluation method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DB11/T 384.15-2009
  • 名称:
    北京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5部分: 软件质量评价方法
  • 公告名称: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5部分: 软件质量评价方法
  •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ma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Part15 :Software quality evaluation methods
  • 状态:
    被代替
  • 类型:
    地方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09-02-06
  • 实施日期:
    2009-05-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DB11/T 384《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 第 1 部分:总体平台结构;
    —— 第 2 部分:视频格式与编码;
    —— 第 3 部分:通信控制协议;
    —— 第 4 部分:传输网络;
    —— 第 5 部分:图像质量要求与评价方法;
    —— 第 6 部分:图像存储与回放要求;
    —— 第 7 部分:工程要求与验收;
    —— 第 8 部分:危险场所的施工与验收;
    —— 第 9 部分:图像资源及系统设备编码与管理;
    —— 第 10 部分:图像采集点设置要求;
    —— 第 11 部分:控制权限分类与管理;
    —— 第 12 部分: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
    —— 第 13 部分:图像信息存储系统;
    —— 第 14 部分:手持移动终端联接技术要求;
    —— 第 15 部分:软件质量评价方法;
    —— 第 16 部分:视频图像字符叠加要求;
    —— 第 17 部分:运行维护要求;
    —— 第 18 部分: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DB11/T 384的第15部分,规定了图像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质量评价方法。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提出。
    本部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东城区政府、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北京声迅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富盛星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铸成、左家平、丁卫敏、宋国建、吕元元、杜振洲、姚世全、王臻、吴晓东、付海涛、高大志、曹世杰、聂蓉、许翠玲、王小平、周巧霖、宋红波。
  •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及接口软件等的质量模型,对软件的质量特性、子特性、属性以及相应的度量方法进行了详细描述,对软件产品描述和用户文档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1) 根据质量模型,需求方确定图像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质量需求和验收准则;
    (2) 根据需求方提出的质量需求,供应方结合质量模型,编制图像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需求规格说明,确定质量保证准则。按标准要求提供产品描述和用户文档;
    (3) 根据图像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需求规格说明和用户要求,评价方结合质量模型,编制测试方案、测试计划,设计测试用例,完成对软件产品的评价。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暂无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