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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960.5-2008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

Safety of transportable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ench grinder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13960.5-2008
  • 名称: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
  • 英文名称:
    Safety of transportable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ench grinder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暂无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8-09-19
  • 实施日期:
    2009-06-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部分为GB13960《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系列标准的第二部分中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本系列标准的组成如下:
    GB13960.1《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13960.2《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圆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3《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摇臂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4《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平刨和厚度刨的专用要求》
    GB13960.5《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6《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7《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水源金刚石钻的专用要求》
    GB13960.8《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带水源金刚石锯的专用要求》
    GB13960.9《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斜切割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10《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单轴立式木铣的专用要求》
    GB13960.11《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型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12《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高压清洗机的专用要求》
    GB13960.13《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斜切割台锯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代替GB13960.5-1996,并与GB13960.1-2008一起使用。
    本部分对GB13960.5-1996的主要技术修改有:
    ---本部分由于第一部分修订而引起的章条结构变化;
    ---引入IEC61029?2?5第1号修改件(2001)内容,即将组合式台式砂轮机纳入本部分范围;
    ---第8章标志和说明书,原7.13内容改为8.12.2b),引入了详细的安全警告;
    ---修改了第19章机械危险的法兰盘、主轴和护罩的要求;
    ---修改了第20章机械强度护罩试验要求;
    ---修改21.18,增加开关不应受工件托架调节限制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表示GB13960.1-200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本部分中写明改换的,则
    应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修改的,表示GB13960.1-2008相应条文中的相关内容应以
    本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其他内容仍适用;本部分写明增加的,表示除了符合GB13960.1-2008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8)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江、李邦协。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960.5-1996。
  • 适用范围:
    本部分代替GB 13960.5-1996,并与GB 13960.1-2008一起使用。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本部分适用于厌砂轮直径和刷轮直径不大于200mm、工作线速度不大于50m/s的可移式砂轮机的可移式台式砂轮机。
    本部分对GB 13960.5-1996的主要技术修改有:
    ——本部分由第一部分修订而引起的章条结构变化;
    ——引用IEC 61029-2-5第1号修改(2001)内容,即将“组合式台式砂轮机”纳入本部分范围;
    ——第8章标志和说明书,原7.13内容改为8.12.2b),引入了详细的安全警告;
    ——修改了第19章机械危险的法兰盘、主轴和护罩的要求;
    ——修改了第20章机械强度护罩试验要求;
    ——修改21.18,增加开关不应受工件托架调节限制的试验方法。
  • 引用标准:
    除以下条文外,GB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提出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8)
  • 主管部门:
    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8)
  • 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刘江 李邦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