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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196.3-2008 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Incandescent lamps - Safety specifications - Part 3: Tungsten-halogen lamps (non-vehicle)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14196.3-2008
  • 名称:
    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 英文名称:
    Incandescent lamps - Safety specifications - Part 3: Tungsten-halogen lamps (non-vehicle)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8-06-13
  • 实施日期:
    2009-07-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4196《白炽灯 安全要求》为系列标准,现有3个部分:
    ---第1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
    ---第2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本部分为GB14196的第3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4323:2005《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 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删除IEC604323:2005的前言;
    ---对于IEC604323:2005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1.2)。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F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 和附录E 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江苏省工矿及民用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市顺德区本邦电器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俊斌、赵秀荣、杨静华、何君健、杨宇华、杨小平、江姗、蔡干强、段彦芳。
    本部分首次发布。
  • 适用范围:
    GB 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在250 V以下用于下述用途的单端和双端卤钨灯的安全要求:
    ● 投影(包括电影放映和静止投影);
    ● 摄影(包括摄影棚);
    ● 泛光照明;
    ● 特殊用途照明;
    ● 一般用途照明;
    ● 舞台照明。
    本部分不适用于GB 14196.2中所规定的,用于替代传统钨丝灯的普通照明用单端卤钨灯。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4196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2900.65 电工术语 照明(GB/T2900.65-2004,IEC60050-845:1987,MOD)
    GB/T21098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 第4 部分:导则及一般信息(GB/T21098-2007,IEC60061-4:2004,IDT)
    IEC60061-1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 第1部分:灯头
    IEC60061-3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 第3部分:量规
    IEC60357:2002 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性能要求
相关标准
  • 引用标准:
    GB/T 2900.65 GB/T 21098 IEC 60061-1 IEC 60061-3 IEC 60357:2002
  • 采用标准:
    IEC 60432-3:2005 白炽灯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等同采用 IDT)
相关部门
  •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起草单位:
    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等
  •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