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云盘
纠错反馈

GB 4706.49-2008/XG1-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废弃食物处理器的特殊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food waste disposer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4706.49-2008/XG1-2009
  • 名称: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废弃食物处理器的特殊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 英文名称: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food waste disposer
  • 状态:
    现行
  • 类型:
    暂无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暂无
  • 实施日期:
    2009-09-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暂无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16:2005(Ed5.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废弃食物处理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部分条文中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代替GB4706.49-200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废弃食物处理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与GB4706.49-2000的主要差别是:
    ---增加20.102;
    ---22.104 最后一段改为:试验后器具应符合8.1、15.2和第29章的要求;
    ---去掉:图101测试规;
    ---增加:参考文献。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限公司、艾默生(中国)电机有限公司、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鲁建国、赵维波、黄海燕、张文福、顾小平、罗虹。
    本部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适用范围:
    本部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废弃食物处理器的安全。
  • 引用标准:
    GB4706.1-2005中的该章适用。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提出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等
  •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鲁建国 赵维波 黄海燕 张文福 顾小平 罗虹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