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云盘
纠错反馈
HJ 493-2009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Water quality sampling-technical regulation of the preservation and hanling of samples基本信息
- 标准号:HJ 493-2009
- 名称: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 英文名称:Water quality sampling-technical regulation of the preservation and hanling of samples
- 状态:现行
- 类型:行业标准
- 性质:推荐性
- 发布日期:2009-09-27
- 实施日期:2009-11-01
- 废止日期: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 CCS分类:暂无
- 行标分类:【 】
描述信息
- 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12999-91)进行修订,原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发布于:1991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
——增加单项样品的最少采样量及量化部分保存剂的加入量。
——增加分析项目的容器洗涤方法。删除“分析地点”和“建议”合并为“备注”。
——增加待测项目,其中理化和化学指标33项,如高锰酸盐指数、凯氏氮、总氮、甲醛、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类、除草剂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等;增加生物指标4项;增加放射学指标10项。
当所采集的水样(瞬时样或混合样)不能立即在现场分析,必须送往实验室测试时,本标准所提供的样品保存技术与管理程序是适用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年1月25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12999-91)废止。 -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样从容器的准备到添加保护剂等各环节的保存措施以及样品的标签设计、运输、接收和保证样品保存质量的条款。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等。
- 引用标准:暂无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
- HJ/T 274-2006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 HJ 1204-202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
- HJ642-2013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541-2009 黄磷生产废气 气态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
- HJ 610-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 HJ 872-2017 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电化学传感器法
- HJ751-2015 固体废物 镍和铜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 922-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HJ 556-2010 农药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
- HJ T 42-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777-2015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HJ 2509-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
- HJ/T 204-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用纤维干燥剂
- HJ 25.3-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 HJ/T 390-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
- HJ855-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
- HJ T55-2000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 HJ710.12-2016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水生维管植物
- HJ 629-201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 HJ 276-2021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