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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839-2009 农药中文通用名称

Chinese common name for pesticide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4839-2009
  • 名称:
    农药中文通用名称
  • 英文名称:
    Chinese common name for pesticide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9-04-27
  • 实施日期:
    2009-11-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的第3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对GB4839-1998《农药通用名称》的修订。
    本标准与GB4839-1998的主要差异为:
    ---标准名称由《农药通用名称》修改为《农药中文通用名称》。
    ---标准增加了农药中文通用名称化合物的数量。
    ---重新进行排序。
    ---增加了英文索引。
    本标准的附录A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4839-1998《农药通用名称》。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江苏省农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楼少巍、王以燕、曹斌、兆奇。
    本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1998年7月第一次修订,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内外常用农药的中文通用名称。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农药管理、科研、生产、商贸、农药使用、卫生、防疫、环保、出版、广告等有关领域,凡用到农药名称的,都应使用本标准规定的中文通用名称。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G3308-2001 农药通用名称及制剂名称命名原则和程序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 4839-1998
  • 引用标准:
    HG 3308-2001
相关部门
  • 归口单位:
    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3)
  • 主管部门:
    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3)
  • 起草单位: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沈阳化工研究院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