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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6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服务和娱乐器具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ervice machines and amusement machine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4706.69-2008
  • 名称: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服务和娱乐器具的特殊要求
  • 英文名称: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ervice machines and amusement machine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8-12-15
  • 实施日期:
    2010-01-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82: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82部分:服务和娱乐器具的特殊要求》。
    为便于使用,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
    b)用小数点“.”代替用作小数点的逗号“,”。
    本部分代替GB4706.69—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服务和娱乐器具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4706.69—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
    ———范围中的注4示例增加了“专门用于露天场所的设备,如:酒会设备。”
    ———定义中“超驰键”改变为“超控键”。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3.6.2增加了注1,注2。
    ———删除了GB4706.69—2003的4.3。
    ———7.12中的有关内容的阐述进行了调整。
    ———11.2中器具放置方式进行了修改。
    ———15.2增加了“还需用含约1%氯化钠(NaCl)的水溶液通过15.2.101至15.2.104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的说明。
    ———将原来的19.102要求放入第15章考核。
    ———删除了GB4706.69—2003的30.3。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鲍俊、黄慧珍、邓哲、曲宗峰、葛丰亮。
    本部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
    ———GB4706.69—2003。
  • 适用范围: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涉及个人服务和商用用途娱乐器具的安全,单相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 4706.69-2003
  • 采用标准:
    IEC 60335-2-82: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服务和娱乐器具的特殊要求 (等同采用 IDT)
相关部门
  •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起草单位: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