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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97-2009 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

Judgment criteria for cause of radiogenic neoplasm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Z 97-2009
  • 名称:
    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
  • 英文名称:
    Judgment criteria for cause of radiogenic neoplasms
  • 状态:
    被代替
  • 类型:
    暂无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9-07-13
  • 实施日期:
    2010-02-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暂无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暂无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肿瘤的病因判断依据以及病因概率计算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职业性照射后发生的肿瘤进行病因学判断。
    非职业原因受到事故性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判断。本标准不适用自愿接受医疗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的病因判断。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
  •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提出部门:
    卫生部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叶常青 刘长安 朱茂祥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