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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3727-2009 铀矿冶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

Regulations for radiation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 uranium mining and milling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先杰、邓文辉、潘英杰、徐乐昌。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山和选冶厂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关闭或退役等过程应遵循的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原则与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和铀选冶厂。含有铀(钍)伴生矿的矿山或选冶厂亦可参照执行。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960.3 核科学技术术语 核燃料与核燃料循环
    GB/T4960.5 核科学技术术语 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
    GB/T4960.8 核科学技术术语 第8部分:放射性废物管理
    GB11216 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
    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12379 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
    GB14586 铀矿冶设施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相关标准
  • 引用标准:
    GB/T 4960.3 GB/T 4960.5 GB/T 4960.8 GB 11216 GB 11806 GB 12379 GB 14586 GB 18871-2002
相关部门
  • 归口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8)
  • 起草单位: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 主管部门: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