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云盘
纠错反馈

GB 4706.2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portable induction cooker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4706.29-2008
  • 名称: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
  • 英文名称: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portable induction cooker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8-12-31
  • 实施日期:
    2010-02-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内容均为强制性。
    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及修订版配合使用。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2005 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
    “代替”或“修改”的部分应以本部分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2005
    中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代替GB4706.29—19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磁灶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4707.29—1992的主要差异如下:
    1)部分的名称及适用的产品不同:本部分名称为“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明确了适用的产品
    为便携式电磁灶,对于驻立式电磁灶需按照GB4706.22的要求进行试验;GB4706.29—1992
    则对驻立式的电磁灶也适用;
    2)本部分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本部分明确规定了试验的容器、负载、试验方法等(3.1.9);
    4)本部分在第3章引入了相关定义(3.101~3.104);
    5)本部分明确了便携式电磁灶按电动器具的要求进行试验(5.101),GB4706.29—1992规定第10章按电动器具要求试验,第11章则按电热器具试验。
    6)第13章要求及试验方法不同;
    7)第15章溢水试验的要求和试验方法不同(15.2);
    8)第16章要求及试验方法不同;
    9)本部分取消了耐久性试验(第18章不适用);
    10)第19章非正常工作的要求及试验方法不同;
    11)第22章的要求不同(新增了要求);
    12)第24的要求不同(新增了要求);
    13)第31章增加了盐雾试验。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和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前锋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富士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尚朋堂(无锡)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广东亿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银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乐邦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李宏伟、陈石军、吴树德、蔡才德、李荣明、刘翔高、杜明汉、方献良、黄国庆、谢瑞利、阮华平、陈子良、郑银光、李中林、张文浩。
    本部分于199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适用范围:
    暂无
  • 引用标准: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GB/T2423.1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b: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GB/T2423.18—2000,IEC60068-2-52:1996,IDT)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 4706.29-1992
相关部门
  •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等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