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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9706.15-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 1. Collateral standard: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medical electrical system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9706.15-2008
  • 名称:
    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 英文名称: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 1. Collateral standard: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medical electrical system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8-12-15
  • 实施日期:
    2010-02-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GB9706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医用电气设备》安全系列标准由两部分构成;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第2部分:安全专用要求。
    其中第1部分除本部分外还包括其他标准:
    ———GB9706.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YY05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GB9706.12 医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诊断X 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
    本部分为第15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601-1-1:2000《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IEC60601-1?1相比主要差异是标准中引用的国际标准若已转化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将引用的国际标准号替换为相应的我国标准号。
    本部分代替GB9706.15—1999《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1.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GB9706.15—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术语和定义部分进行了相应调整;
    ———系统的随机文件(6.8.201)增加了部分要求;
    ———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第19章)的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
    ———连接(56.3.201)增加了部分要求;
    ———线路的防护(59.201)删除了部分要求;
    ———附录BBB的内容做了调整。
    本部分的附录CCC、附录EEE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AAA、附录BBB、附录DDD、附录FFF 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归口。
    本部分由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骏、黄嘉华、陆锷。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9706.15—1999。
  •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系统(见2.201的定义)的安全。本部分规定了为保护患者、操作者及环境所必需提供的安全要求。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 9706.15-1999
  • 采用标准:
    IEC 60601-1-1:2000 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等同采用 IDT)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