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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96-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业和工业用自动地板处理机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matic machines for floor treatment for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use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4706.96-2008
  • 名称: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业和工业用自动地板处理机的特殊要求
  • 英文名称: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matic machines for floor treatment for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use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8-12-30
  • 实施日期:
    2010-04-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 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72: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商业和工业用自动地板处理机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2005 中的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部分条文中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的附录AA、附录BB、附录CC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鲁建国、朱焰、张仁生、刘开、孙鹏。
  • 适用范围:
    GB 4706.1—2005中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适用于电网或电池供电的便携式组合器具,带或不带内置的电池充电器,带有一个底盘,打算在室内或室外使用的与工业和商业在户内或户外使用的,湿式、干式清洁地毯或地板的器具的安全。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 采用标准:
    IEC 60335-2-72:2005(Ed3.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商业和工业用自动地板处理机的特殊要求 (等同采用 IDT)
相关部门
  •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 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