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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63-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漂洗槽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rinsing sink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4706.63-2008
  • 名称: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漂洗槽的特殊要求
  • 英文名称: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rinsing sink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8-12-30
  • 实施日期:
    2010-04-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 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62: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商用电漂洗槽的特殊要求》及其修改件第1号(Ed3.0,200802)。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62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
    b)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
    本部分代替GB4706.63—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漂洗槽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4706.63—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
    ———取消了6.2中的注101,增加了“在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至少为IPX3,其他器具至少为IPX4”的要求;
    ———取消了6.101;
    ———增加了7.12、7.12.4、7.15;
    ———11.7中增加了注101;
    ———修改了16.2中泄漏电流的限值;
    ———第18章不适用改为适用;
    ———修改了22.101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29.2;
    ———取消了30.3。
    本部分的附录N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工商大学、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商业科技质量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傅玉颖、张春生、李继萍、刘洪伟、王玉波、陈广杰、尚卫东。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706.63—2003。
  • 适用范围: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电漂洗槽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 引用标准:
    GB4706.1—2005中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 4706.63-2003
  • 采用标准:
    IEC 60335-2-62:2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商用电漂洗槽的特殊要求 (等同采用 IDT)
相关部门
  •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 起草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 商业科技质量中心 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