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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51001-2009 粘胶纤维用浆粕

Pulp board for viscose fiber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FZ/T 51001-2009
  • 名称:
    粘胶纤维用浆粕
  • 英文名称:
    Pulp board for viscose fiber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0-01-20
  • 实施日期:
    2010-06-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是对FZ/T51001-1998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FZ/T51001-1998《粘胶纤维用浆粕》。
    本标准与FZ/T51001-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取消了富强粘胶纤维、粘胶强力丝用棉浆粕质量指标的考核;
    ---取消了特性粘度考核项目;
    ---粘胶长丝用棉浆粕的质量指标中取消了系列的分类,动力粘度统一用中心值控制,调整了甲种纤维素、白度的考核指标;
    ---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粕的质量指标中,动力粘度统一用中心值控制,调整了白度、反应性能、大尘埃的考核指标;
    ---木浆粕的分类作了修改,由N1、N2、NH 三个系列修改为N1、N2 两类,相应的考核指标值也作了调整,其中动力粘度用中心值控制;
    ---灰分的考核,取消(525±25)℃时的考核指标,统一采用(725±25)℃的指标进行考核;
    ---铁含量的单位统一为mg/kg;
    ---树脂含量、多戊糖含量两项作为型式检验项目。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宜宾长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秀琴、夏坚琴、邢春花、陈忠国、黄俊、李红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51001-1998。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粘胶纤维用浆粕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粘胶纤维棉浆粕和木浆粕。其他纤维级浆粕可参照使用。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FZ/T50010.1-1998 粘胶纤维用浆粕取样方法
    FZ/T50010.2 粘胶纤维用浆粕水分的测定
    FZ/T50010.3-1998 粘胶纤维用浆粕粘度的测定
    FZ/T50010.4 粘胶纤维用浆粕甲种纤维素含量的测定
    FZ/T50010.5 粘胶纤维用浆粕灰分含量的测定
    FZ/T50010.6 粘胶纤维用浆粕铁含量的测定
    FZ/T50010.7 粘胶纤维用浆粕白度的测定
    FZ/T50010.8 粘胶纤维用浆粕尘埃度的测定
    FZ/T50010.9 粘胶纤维用浆粕吸碱值和膨润度的测定
    FZ/T50010.10 粘胶纤维用浆粕定量的测定
    FZ/T50010.11 粘胶纤维用木浆粕树脂含量的测定
    FZ/T50010.12 粘胶纤维用木浆粕多戊糖的测定
    FZ/T50010.13 粘胶纤维用浆粕反应性能的测定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FZ/T 51001-1998
  • 引用标准:
    GB/T 8170 FZ/T 50010.1-1998 FZ/T 50010.2 FZ/T 50010.3-1998 FZ/T 50010.4 FZ/T 50010.5 FZ/T 50010.6 FZ/T 50010.7 FZ/T 50010.8 FZ/T 50010.9 FZ/T 50010.10 FZ/T 50010.11 FZ/T 50010.12 FZ/T 50010.13
相关部门
  • 归口单位: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 主管部门: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 起草单位: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 宜宾长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