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云盘
纠错反馈

SN/T 1045.1-2010 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第1部分:液相色谱法

Determination of banned azo colourants in dyed textiles and leather product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1: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method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N/T 1045.1-2010
  • 名称:
    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第1部分:液相色谱法
  • 英文名称:
    Determination of banned azo colourants in dyed textiles and leather product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1: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method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0-01-10
  • 实施日期:
    2010-07-16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SN/T1045《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液相色谱法;
    ---第2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第3部分:气相色谱法。
    本部分为SN/T104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是对SN/T1045.1-2002《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法》的修订。
    本部分与SN/T1045.1-2002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可检测芳香胺的种类,可检测23种芳香胺。增加的3种是:
    (1)2,4二甲基苯胺(2.4Xylidine);
    (2)2,6二甲基苯胺(2.6Xylidine);
    (3)邻氨基苯甲醚/2甲氧基苯胺(狅Anisidine/2Methoxyaniline);
    ---提取溶剂中的乙醚改为甲基叔丁醚;
    ---试剂中十一钨硅酸钾改为十一钨硅酸钠;
    ---液相色谱柱固定相由C8 改为C18;
    ---删除原附录D 分析系统的检查。
    本部分净化原理不同于其他标准或方法,当采用其他标准或方法所得检测结果有较强基质干扰,无法准确定性和定量时,推荐采用本标准方法。
    本部分附录A、附录C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 和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孙忠松、牛增元、叶曦雯、王卉卉、罗忻、马昕。
    本部分2002年首次发布,2010年第一次修订。
  • 适用范围:
    SN/T 1045的本部分规定了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23种禁用芳香胺(见附录A)含量的液相色谱检测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包括棉、麻、丝、毛、化纤等)和染色皮革制品中23种禁用芳香胺的检测。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1045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SN/T1045.2 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第2 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SN/T 1045.1-2002
  • 引用标准:
    GB/T 6682 SN/T 1045.2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