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云盘
纠错反馈

YY/T 0708-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1-4: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collateral standard:programmable electrical medical system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YY/T 0708-2009
  • 名称:
    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 英文名称: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1-4: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collateral standard:programmable electrical medical system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09-11-25
  • 实施日期:
    2010-12-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并列标准等同采用IEC6060114:2000《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本并列标准是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1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IEC606011:1988,IDT)通用标准的并列标准。
    本并列标准的附录AA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BB、附录CCC、附录DDD、附录EEE、附录FFF 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并列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归口。
    本并列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本并列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堃、马莉、忙安石、郑建。
  • 适用范围:
    本并列标准适用于带有可编程电子子系统(PESS)的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为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PEMS)]的安全要求。
    注: 某些带有软件并用于医用目的的系统超出了本并列标准的范围,例如:许多医用信息系统。识别要素(准则)为:该系统是否满足GB 9706.1—2007中2.2.15关于医用电气设备的定义或GB 9706.15—2008中2.201中关于医用电气系统的定义。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 引用标准:
    GB 9706.1-2007 GB 9706.15-2008 GB/T 19001-2000 IEC 60788:1984
  • 采用标准:
    IEC 60601-1-4:2000 《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等同采用 IDT)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