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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9706.17-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gamma beam therapy equipment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9706.17-2009
  • 名称: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 英文名称: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gamma beam therapy equipment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09-11-15
  • 实施日期:
    2010-12-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系列标准由两部分构成: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第2部分:安全专用要求.
    本部分为安全专用要求,是GB9706的第17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601-2-11:1997《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通用要求》及Amd1:2004.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对于标准中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若已转化为我国标准,本部分用我国标准号替换相应的国际标准号;
    ---用小数点.代替小数点,.
    本部分代替GB9706.17-1999《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本部分与GB9706.17-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附录性质的说明.
    ---将GB9706.17-1999文中必须(原文shall)译为应及其他一些编辑性修改.
    ---将IEC60601-2-11Amd1:2004中的内容加入本部分中.
    本部分的附录L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A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章兆园、王培臣、陈静、缪斌.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9706.17-1999.
  • 适用范围:
    暂无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 9706.17-1999
  • 采用标准:
    IEC 60601-2-11:1997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等同采用 IDT)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
  • 主管部门: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