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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569.1-2011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low and intermediate level radioactive waste form - Cemented waste form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和安全(13)
辐射防护(13.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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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分类:
【
能源、核技术(F)
辐射防护与监测(F70/79)
放射性三废处理(F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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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放射性污染,
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水泥固化体(以下简称水泥固化体)的最低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近地表处置的水泥固化体,大体积水泥浇注固化体除外。
本标准是对《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GB 14569.1-93)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3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原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修订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最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删除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岩洞处置规定》(GB 13600);
——增加了“水泥固化体”和“游离液体”的定义;
——修订了水泥固化体抗浸出性的性能要求;
——修订了水泥固化体抗压强度的检验方法。采用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GB/T17671)规定的养护条件,增加了检验结果的数据处理要求;
——增加了不进行水泥固化体抗冻融性性能检验的条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GB 14569.1-93)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核安全管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 年1 月25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 年9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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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水泥固化体(以下简称水泥固化体)的最低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近地表处置的水泥固化体,大体积水泥浇注固化体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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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023 放射性废物固化体长期浸出试验
GB 9132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
GB 9133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相关标准
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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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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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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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部
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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