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453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又由下列部分组成:
———GB14536.3 电动机热保护器的特殊要求(IEC60730-2-2,IDT);
———GB14536.4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热保护器的特殊要求(IEC60730-2-3,IDT);
———GB14536.5 密封和半密封电动机-压缩机用电动机热保护器的特殊要求(IEC60730-2-4,
IDT);
———GB14536.6 燃烧器电自动控制系统的特殊要求(IEC60730-2-5,IDT);
———GB14536.7 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60730-2-6,IDT);
———GB14536.8 定时器和定时开关的特殊要求(IEC60730-2-7,IDT);
———GB14536.9 电动水阀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60730-2-8,IDT);
———GB14536.10 温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IEC60730-2-9,IDT);
———GB14536.11 电动机用起动继电器的特殊要求(IEC60730-2-10,IDT);
———GB14536.12 能量调节器的特殊要求(IEC60730-2-11,IDT);
———GB14536.13 电动门锁的特殊要求(IEC60730-2-12,IDT);
———GB14536.15 湿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IEC60730-2-13,IDT);
———GB14536.16 电起动器的特殊要求(idtIEC60730-2-14);
———GB14536.17 锅炉器具中使用的浮子型或电极敏感型水位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特殊要求(IEC60730-2-15,IDT);
———GB14536.18 家用和类似用途浮子型水位控制器的特殊要求(IEC60730-2-16,IDT);
———GB14536.19 电动燃气阀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60730-2-17,IDT);
———GB14536.20 水流和气流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60730-2-18,IDT);
———GB14536.21 电动油阀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60730-2-19,IDT);
……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730-2-7: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定时器和定时开关的特殊要求》(第二版)。
本部分的结构与IEC60730-2-7:2008完全相同。在本部分中,有对应国家标准的,参照引用国家标准;暂无国家标准的,则参照引用所列的IEC标准。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b) 增加了国家标准的前言;
c) “本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d) 用“GB14536.1”代替“第一部分”。
本部分与GB14536.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代替GB14536.8—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定时器和定时开关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14536.8—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Ⅲ
GB14536.8—2010/IEC60730-2-7:2008
a) 若干章条的名称根据GB14536.1的变化做了相应的更改;
b) 第1章范围的限定1.1、1.1.1、1.1.2做相应调整,增加1.1.3和1.1.4代替内容,1.2额定电压范围做相应调整,增加1.5规范性引用文件;
c) 第6章增加6.5.101项内容;
d) 第17章耐久性增加了对表17.2-1的修改,我国也相应用过压试验代替过载试验,17.16做了较大调整,有关标准数据也进行了调整;
e) 第20章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固体绝缘的距离删去了增加内容;
f) 增加第28章电子断开使用导则;
g) 附录D中D.101.2.3条数值变动;
h) 增加附录H。
本部分的附录D、附录H、附录AA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自动控制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宁波贞观电器有限公司、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江苏常恒集团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院、宁波欧知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市九龙控制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三春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本部分起草人:唐建军、孔睿迅、杜立、钱峰、唐仁幸、柯赐龙、朱洲阳、邵志成、贾玉霖。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4536.8—1996。
适用范围:
GB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代替:
一般来说,本部分适用于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中使用的定时器和定时开关,这些设备可以使用电、燃气、油、固体燃料、太阳热能等能源或是这些能源的组合,这些设备包括了加热、空调和类似的应用。
本部分也适用于作为控制系统一部分的单独定时器或与带有无电量输出的多功能控制器机械地组合在一起的定时器。本部分不适用于GB16915.41)范围内的延时开关(TDS)。
注:除非专门注明,在本部分所使用的定时器一词包括定时器和定时开关。
本部分不适用只指示时间或记录时间过程的装置。
本部分不适用于集成有不能单独进行测试的定时功能件的多功能控制器。
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定时器的固有安全,适用于与设备安全相关的操作特性,亦适用于在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或其他设备(包括带电或不带电)内使用的电自动控制器的试验。在没有相应标准情况下,也适用于工业用途,例如中央供热、空调、热处理等。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用于公共场所,例如由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设备,其使用的定时器也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
本部分也适用于GB4706.1范围内的器具所使用的定时器。
本部分不适用于专门用于工业用途的定时器。
注:本部分使用的设备一词包含器具和设备。
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机械操纵的、机电操纵的、电操纵的或电子操纵的电自动控制器,这些控制器能响应或控制各种特性,如温度、压力、时间的推移、湿度、光、静电效应、流量、液位等。
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主要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与设备用小型电动机起动的电自动控制器。这种控制器可装在电动机内,也可以与电动机分开。
代替:
本部分也适用于与自动控制器组成整体的非自动控制器。
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90V、额定电流不超过63A 的控制器。
代替:
本部分未规定与定时器在设备中安装方法有关的自动动作响应值。如果响应值与使用者或周围环境的安全有密切关系,则由相应的家用设备标准规定的或由制造商确定的响应值在本部分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