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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467-2011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Whole blood and component donor selection requirements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11.020)
】
-
CCS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C)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0/09)
医学(C05)
】
-
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9章、第10章、第8.2、8.3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8467—200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与GB18467—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标准结构,增加目次、引用文件、献血者知情同意,删除原附录C;
———调整规范性技术条款的章节结构;调整免疫接种后献血的有关条款,按疫苗生产工艺分类管理;
———调整强制性条款,除原有的献血前检测、献血量和献血间隔、捐献血液的检测要求外,增加献血者知情同意;
———增加献血者有关生活经历和旅行经历的健康征询;
———删去献血后血液检测有关检测方法、检测标志物等内容;
———调整献血年龄、献血量、血色素标准、单采血小板采集标准和献血间隔;
———修订眼科疾患、同性恋以及免疫接种后献血的有关条款;
———修订附录A 献血者知情同意及健康征询表有关内容;
———修订附录B献血前血液检测和献血记录有关内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东英、刘江、戴苏娜、郭瑾、周倩、陈霄、刘志永、江峰、赵冬雁、庄光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8467—2001。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血站献血者健康检查的项目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对献血者的健康检查。
本标准不适用于造血干细胞捐献、自身储血和治疗性单采。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469 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 18467-2001
-
引用标准:
GB 18469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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