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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334-2011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liquefied petroleum steel gas cylinder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8334-2011
  • 名称: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 英文名称: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liquefied petroleum steel gas cylinder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暂无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11-11-21
  • 实施日期:
    2012-10-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与GB8334—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依据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将适用范围修改为公称容积不大于150L;去掉了“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民用”;
    ———增加了YSP118-Ⅱ液化石油气钢瓶及有关要求;
    ———依据GB5842—2006更改了钢瓶型号的表示方法,将YSP-0.5、YSP-2.0、YSP-5.0、YSP-10、YSP-15、YSP-50型更改为YSP4.7、YSP12、YSP26.2、YSP35.5、YSP118和YSP118-Ⅱ型;
    ———将外观初检中需要对钢瓶外表面处理后或测量得到数据的检查内容放到外观复检与评定中,按照钢瓶定期检验的顺序,对检验内容进行理顺,按缺陷分类,对标准结构进行调整;
    ———将GB8334—1999中的“水压试验或残余变形率测定”改为“水压试验”;
    ———规定瓶体剩余壁厚应不小于设计壁厚;
    ———将容积测定作为补充检测项目。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江苏昌华企业、余杭兄弟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丽萍、郑宁、丁纪昌、陈香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8334—1987;GB8334—1999。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按照GB5842《液化石油气钢瓶》设计、制造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公称工作压力为2.1 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50L的可重复充装的钢瓶。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864 工业氮
    GB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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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SG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提出部门: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 归口单位: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 主管部门: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 起草单位: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江苏昌华企业 余杭兄弟实业有限公司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王丽萍 郑宁 丁纪昌 陈香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