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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294-2012 警用防暴头盔

Police anti-riot helmet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A 294-2012
  • 名称:
    警用防暴头盔
  • 英文名称:
    Police anti-riot helmet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12-11-28
  • 实施日期:
    2013-02-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A294—2001《警用防暴头盔》。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A294—2001《警用防暴头盔》即行废止。
    本标准与GA294—200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2、3.3、3.5);
    ———增加了衬垫的技术要求(见5.1.1、5.10);
    ———修改了技术要求(见5.7、5.8、5.12、5.14、5.17,2001年版的5.4、5.2.1、5.2.3、5.7、5.8);
    ———删除了视野性能的要求(见2001年版的5.5);
    ———删除了面罩耐磨性能的要求(见2001年版的5.6.1.5);
    ———增加了试验方法(见6.10);
    ———修改了试验方法(见6.17、6.19,2001年版的6.7、6.9);
    ———增加了质量保证规定(见第8章)。
    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保定市公安头盔厂、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省泉州市海滨玻璃钢制品厂、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新马头盔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洪柱、王炜华、王梅、任常青、李扬、王烺烺、戴志良、但贵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294—2001。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防暴头盔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保证规定、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警用防暴头盔。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811—2010 摩托车乘员头盔
    GB/T2428—1998 成年人头面部尺寸
    GB/T5137.2—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GB/T10000—1988 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
    GA270 警用服饰 帽徽
    GA975—2012 特种警用装备名词术语
相关标准
  • 引用标准:
    GB/T 191-2008 GB 811-2010 GB/T 2428-1998 GB/T 5137.2-2002 GB/T 10000-1988 GA 270 GA 975-2012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保定市公安头盔厂 福建省泉州市海滨玻璃钢制品厂 四川新马头盔厂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