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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1666.1-2012 肥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氮肥制造业
Health protection zone for fertilizer industry - Part 1:Nitrogen fertilizer industry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和安全(13)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13.100)
】
-
CCS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C)
卫生(C50/64)
环境卫生(C51)
】
-
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
GB11666《肥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氮肥制造业;
———第2部分:磷肥制造业;
———第3部分:钾肥制造业;
———第4部分:复混肥制造业。
本部分为GB11666的第1部分。
本部分4.2~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1666—1989《小型氮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与GB11666—1989相比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1.1—2009调整了标准结构;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2项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调整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当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徐勇、洪燕峰、余青、张伟、陈萍、杨文静、明小燕、李有军、蔡秋帆、汪玉纯、李燕、杨勇、谢明。
-
适用范围:
GB11666的本部分规定了氮肥制造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部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氮肥制造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现有氮肥制造企业可参照执行。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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