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云盘
纠错反馈
GB 3883.11-20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reciprocating saws(jig and sabre saws)基本信息
- 标准号:GB 3883.11-2012
- 名称: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
- 英文名称: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reciprocating saws(jig and sabre saws)
- 状态:现行
- 类型:暂无
- 性质:强制性
- 发布日期:2012-11-05
- 实施日期:2013-05-01
- 废止日期: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 ICS分类:暂无
- CCS分类:【 】
- 行标分类: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38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是关于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标准,由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第2部分专用要求组成。GB38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的组成如下:
———GB3883.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3883.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
———GB3883.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非盘式砂光机和抛光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圆锯的专用要求》
———GB3883.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
———GB3883.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
———GB3883.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电剪刀和电冲剪的专用要求》
———GB3883.9《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攻丝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10《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刨的专用要求》
———GB3883.1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
———GB3883.1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混凝土振动器的专用要求》
———GB3883.1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的专用要求》
———GB3883.1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GB3883.1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修枝剪的专用要求》
———GB3883.1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钉钉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1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木铣和修边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1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石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19《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管道疏通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20《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捆扎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2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带锯的专用要求》
———GB3883.2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开槽机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为GB3883的第2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3883.1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与GB3883.11—2005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在“标志和说明书”中,增加关于安全警告的内容(见8.12.1.1);
———在“耐久性”中,增加“可用不装在工具内的开关接通和断开工具。”的要求(见17.2);
———增加了曲线锯的典型设计、刀锯的典型设计(见图102、图103);
———修改了附录K、附录L;
———对范围、3.102、3.103、8.1、19.1进行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745-2-11:2008(2.1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11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与等同采用IEC60745-1:2006(4.0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
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制定的GB3883.1—200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一起使用。
Ⅲ
GB3883.11—2012/IEC60745-2-11:2008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表示GB3883.1—200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本部分中写明“改换”的,则应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修改”的,表示GB3883.1—2008相应条文中的相关内容应以本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其他内容仍适用;本部分写明“增加”的,表示除了符合GB3883.1—
2008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潘顺芳、李邦协、李宏照、刘江。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3883.11—1985、GB3883.11—1991、GB3883.11—2005。
Ⅳ
GB3883.11—2012/IEC60745-2-11:2008 - 适用范围:除下述条文外,GB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往复锯,例如曲线锯和刀锯 - 引用标准:暂无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 归口单位: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
- GB/T 13960.10-2009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单轴立式木铣的专用要求
- JB/T 7080-2013 绕组匝间绝缘冲击电压试验仪
- SN/T 4384.1-2015 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JB/T 9607-2013 电动工具用变频机组
- SN/T 1657.10-2013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0部分:电锤
- GB/T 3883.12-20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混凝土振动器的专用要求
- JB/T 13571-2018 延长线插座用开关
- JB/T 8641-1999 手持式电剪刀
- GB/T 15092.1-2020 器具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JB/T 9610.2-2013 振动器用软轴和软轴套管 第2部分:软轴套管
- GB 3883.19-200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管道疏通机的专用要求
- JB/T 11513-2013 平板振动器
- GB/T 34570.1-2017 电动工具用可充电电池包和充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电池包的安全
- T/CEEIA 224-2013 电动工具用扳手钻夹头
- GB/T 3883.11-20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
- JB/T 56111.5-1994 手持式直向砂轮机产品质量分等
- GB 3883.8-20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电剪刀和电冲剪的专用要求
- GB 3883.5-199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圆锯和圆刀的专用要求
- ZB K 64018-1989 电动工具用软轴
- GB 19636-2005 用作圆锯台架的锯台 最大锯片直径为315mm的手持式圆锯的锯台 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