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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DB/Z 99-2014 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

Coding Rules for Formulas and Their Code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ZDB/Z 99-2014
  • 名称:
    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
  • 英文名称:
    Coding Rules for Formulas and Their Code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暂无
  • 性质:
    指导性技术文件
  • 发布日期:
    2014-04-11
  • 实施日期:
    2014-05-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暂无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规则编写。
    本文件代替SZJG/T 38.2-2011《中药饮片与中药方剂编码规则 第2部分:中药方剂》。本文件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 3.1);
    ——增加了表 1 中药方剂编码结构分层说明(见 5.2);
    ——删除了中药方剂编码举例(见 2011 年版 4.3),并将有关内容作为示例;
    ——修改了编码维护和管理机构职责(见 6.1);
    ——修改了附录 A 有关内容。
    本文件由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中医药企业标准联盟、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深圳市第三中医院、深圳市第二中医院、深圳市龙岗区中医院、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沙井人民医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广州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廖利平、徐美渠、吴培凯、易炳学、曾庆明、吴永刚、曾宪斌、徐甘霖、李顺民、赵洋、武肇铃、张慧敏、廖文卫、林晓生、张天奉、胡世平、朱美玲、翟明玉、黎志文、周哲、翁思妹、江龙凤、刘春招、任继伟、苏巍、张颖、孙勇、张若晗、赵霁飞。
    本文件于2011年首次发布,2014年第一次修订。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药方剂的分类与代码,并对851种中药方剂进行了编码。
    本文件适用于中药方剂的临床用药、科研教学、统计和监督管理,以及中药方剂、中药处方、电子处方、电子病历、中医病历等工作的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以及政府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市场的监督管理。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904 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写与条码表示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提出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归口单位: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主管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起草单位: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中医药企业标准联盟等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廖利平 徐美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