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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85-2014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

Statistical methods for fire loss assessment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A 185-2014
  • 名称: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
  • 英文名称:
    Statistical methods for fire loss assessment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14-01-20
  • 实施日期:
    2014-05-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其余章条为推荐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与GA185—199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低值易耗品”“经济林木”“古树名木”“文物建筑”和“文物建筑典型实物”5个术语,增加了“火灾损失”“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火灾现场处置费用”“成新率”和“人身伤亡”5个术语(见第3章,1998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火灾现场处置费用、火灾导致的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人身伤亡统计内容及方法(见3.4、3.5、表1、5.3、5.4和5.5);
    ———增加了“统计分类”章节,给出了“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分类”和“人身伤亡分类”(见第4章);
    ———增加了“统计要求”章节,给出了要求总则,并对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现场处置费用、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和人身伤亡人数提出了要求(见第5章);
    ———增加了“损失物识别”章节,给出了火灾损失物一般识别方法(见第6章);
    ———将“计算方法”的内容做了部分修改并增加了部分统计方法,改名为“统计技术方法”(见第7章,1998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1998年版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删除了附录E和附录F(见1998年版的附录E、附录F)。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物价认证中心、天津市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中心、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亮、王刚、果春盛、张欣、刘高文、江春、王婕、初绽、谈迅、连长华、阮景文、孙渊、韩晓鹏、潘洵、吕东、任常兴、杨君涛、陈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185—1998。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损失统计的术语和定义、统计分类、统计要求、损失物识别、统计技术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单起火灾损失的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森林和草原等场所火灾损失的统计。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72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第19号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联合发布)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A 185-1998
  • 引用标准:
    GB/T 6721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第19号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联合发布)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