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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products of consumer interest - Part 4: Textiles and apparel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5296.4-2012
  • 名称: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 英文名称: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products of consumer interest - Part 4: Textiles and apparel
  • 状态:
    现行
  • 类型:
    暂无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12-12-31
  • 实施日期:
    2014-05-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GB5296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GB5296《消费品使用说明》分为如下7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第5部分:玩具;
    ———第6部分:家具;
    ———第7部分:体育器材。
    本部分为GB5296的第4部分。
    本部分代替并废止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本部分与GB5296.4—1998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不适用的产品范围;
    ———增加了术语“消费品”;修改了术语“纺织品”和“使用说明”的定义;
    ———对各类产品的号型和规格的表示进行了细化;
    ———取消了产品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期限;
    ———增加了产品安全类别(见5.7);
    ———6.2.1增加了“其余的内容宜采用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的规定;
    ———增加了团体定制产品的规定(见6.2.3);
    ———取消了原附录A 和附录B;
    ———增加了附录A“不属于本部分范围的产品”;
    ———增加了附录B“使用说明缺陷的判别”。
    本部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服装研究所、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艾莱依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宇英、徐路、许鉴、左佩兰、王世川、田君、陈建华、聂雅渊、何荣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296.4—1987、GB5296.4—1998。
  • 适用范围:
    GB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
    附录A 所列产品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本部分给出了使用说明缺陷的判别,见附录B。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35(所有部分) 服装号型
    GB/T6411 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
    GB/T8685 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
    GB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FZ/T0105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QB/T2262 皮革工业术语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市服装研究所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等
  • 归口单位: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部门: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郑宇英 徐路 许鉴 左佩兰 王世川 田君 陈建华 聂雅渊 何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