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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803.2-2013 电梯安全要求 第2部分:满足电梯基本安全要求的安全参数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ifts―Part 2: Safety parameters meeting the global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GESR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24803.2-2013
  • 名称:
    电梯安全要求 第2部分:满足电梯基本安全要求的安全参数
  • 英文名称: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ifts―Part 2: Safety parameters meeting the global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GESR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3-12-31
  • 实施日期:
    2014-07-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GB(/T)24803《电梯安全要求》分为4个部分:
    ——— 第1部分:电梯基本安全要求;
    ——— 第2部分:满足电梯基本安全要求的安全参数;
    ——— 第3部分:电梯、电梯部件和电梯功能符合性评价的前提条件;
    ——— 第4部分:评价要求。
    本部分为GB(/T)24803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TS22559-2:2010《全球电梯安全要求 第2部分:满足全球电梯基本安全要求的安全参数》。
    本部分与ISO/TS22559-2:2010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
    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8831代替ISO14119;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8196—2003代替ISO14120:2002;
    . 用采标程度为非等效的GB/T18717.1代替ISO15534-1;
    . 用采标程度为非等效的GB/T18717.2代替ISO15534-2;
    . 用采标程度为非等效的GB/T18717.3代替ISO15534-3;
    . 用等同采用欧洲标准的GB/T24807代替ISO22199;
    . 用等同采用欧洲标准的GB/T24808代替ISO22200。
    ———本部分6.2.1的[p1]a)用“能承受350J的冲击能量,在保持整体结构情况下,允许永久变形”代替了ISO/TS22559-2:2010表2序号15[p1]的“应能承受质量100kg速度3m/s物体的冲击”,以便与修订GB7588—2003所采用的FprEN81-20:2013一致;另外,增加了[p1]b)关于1000N 垂直作用力的要求,以提高安全。
    ———本部分6.3.4的[p1]用“当运载装置停在开锁区域内时,从运载装置内用不大于300N 的力应能手动打开运载装置门与层门”代替了ISO/TS22559-2:2010表2序号19[p1]的“当运载装置离开开锁区域且与层站地坎之间的距离(y)超出500mm 时,从运载装置内不能打开层门”,[p2]用“当井道内表面与运载装置地坎、运载装置门框架或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大于0.15m,且运载装置停在开锁区域外时,在运载装置开门限制装置处沿开门方向施加1000N 的力,运载装置门开启不应超过50mm”代替了ISO/TS22559-2:2010表2序号19[p2]的“运载装置底部(如:护脚板)与层站之间开口的垂直距离(x)小于或等于100mm”,以便与修订GB7588—2003所采用的FprEN81-20:2013一致。
    ———本部分6.3.5的[p1]用“运载装置门与层门联动的滑动门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120mm”代替了ISO/TS22559-2:2010表2序号20[p1]的“运载装置门与层门联动的滑动门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140mm”,[p2]用“运载装置折叠门与铰链层门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150mm”代替了ISO/TS22559-2:2010表2序号20[p2]的“运载装置折叠门与铰链层门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100mm”,以便与GB7588—2003一致。
    ———本部分6.4.4的[p1]和[p2]用“150mm”代替了ISO/TS22559-2:2010表2序号25[p1]和[p2]的“100mm”,以便与附录A 表A.1序号28一致。
    ———本部分6.4.6的[p2]用“运载装置底(如:护脚板)和层站之间的垂直开口的高度小于或等于200mm”代替了ISO/TS22559-2:2010表2序号27[p2]的“运载装置底(如:护脚板)和层站之间的垂直开口的高度小于或等于100 mm”,以便与修订GB7588—2003 所采用的FprEN81-20:2013一致。
    ———本部分附录A 表A.1序号1、序号2、序号8~序号10、序号14、序号16、序号19、序号21、序号23~序号25、序号27~序号29、序号31、序号33、序号37、序号43~序号45、序号49和序号50用我国国家标准对应的数据代替了ISO/TS22559-2:2010附录A 表A.1对应的数据,以符合我国国情。
    本部分与ISO/TS22559-2:2010相比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对第6章表2进行了重新编号,该编号与GB24803.1—2009对应电梯基本安全要求的编号相同,以便于条文表达和使用。
    ———本部分6.1.4的[p2]用“参见GB16899—2011附录J”代替ISO/TS22559-2:2010的“参见ISO14122-2:2001 附录A”,因为GB17888.2—2008(ISO 14122-2:2001,IDT)删除了ISO14122-2:2001的附录A(资料性附录),而GB16899—2011附录J与ISO14122-2:2001
    附录A 的内容一致,以便于使用。
    ———关于参考文献,本部分用我国对应的文件代替了ISO/TS22559-2:2010参考文献中对应的文件,并增加了GB16899—2011、GB/T10000—1988和GB/T26158—2010。
    本部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提出和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爱登堡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现代电梯制造有限公司、广东菱王电梯有限公司、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默纳克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凤旺、鲁国雄、夏英姿、薛驰、陆宏伟、李钧、温爱民、赵震、唐志荣、李振才、张俊良、卜四清、施鸿均、张晓峰、周卫东、李雪荣、张寿林、孙宝亮、杨天鸣、马培忠、尹政、陈晓君、唐林钟、李海峰、何自立、钱冬清、贾砚华、蔡亮、刘春凯、茹晓英、陈健。
  • 适用范围:
    暂无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 引用标准:
    GB/T 8196-2003 GB 17888.2-2008 GB 17888.3-2008 GB 17888.4-2008 GB/T 18717.1 GB/T 18717.2 GB/T 18717.3 GB/T 18831 GB/T 20900-2007 GB 23821-2009 GB 24803.1-2009 GB/T 24807 GB/T 24808 ISO 22201
  • 采用标准:
    ISO/TS 22559-2:2010 电梯安全要求 第2部分:满足电梯基本安全要求的安全参数 (修改采用 MOD)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 归口单位: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6)
  • 主管部门: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6)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