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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240.1-2013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ervice areas—Part 1: General rule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30240.1-2013
  • 名称: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 英文名称: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ervice areas—Part 1: General rule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3-12-31
  • 实施日期:
    2014-07-15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GB/T30240《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与公共服务领域日文、韩文、俄文等译写规范共同构成关于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的系列国家标准。
    GB/T30240《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交通;
    ———第3部分:旅游;
    ———第4部分:文化娱乐;
    ———第5部分:体育;
    ———第6部分:教育;
    ———第7部分:医疗卫生;
    ———第8部分:邮政电信;
    ———第9部分:餐饮住宿;
    ———第10部分:商业金融。
    本部分为GB/T3024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民选、柴明颎、丁言仁、潘文国、戴曼纯、姚锦清、白殿一、张日培、王守仁、杨永林、陈新仁、杨晓荣、王银泉、乌永志、戴宗显、刘民钢、林元彪、孙小春、王育伟。
  • 适用范围:
    GB/T 30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译写原则、译写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服务领域中场所和机构名称、公共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所有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6159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17733 地名 标志
    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标准
  • 引用标准:
    GB/T 10001(所有部分) GB/T 16159 GB 17733 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南京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归口单位: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 主管部门: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