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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882-2014 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rial synchronous recording system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和安全(13)
犯罪行为防范(13.310)
】
-
CCS分类:
【
综合(A)
社会公共安全(A90/94)
犯罪鉴定技术(A92)
】
-
行标分类: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GA/T882—2010《数字化审讯(讯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A/T882—2010即行废止,与GA/T882—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存储介质[见第3章d)];
———增加了对采集、传输、显示播放和控制设备的要求(见第4章);
———删除“光盘直刻”相关条款(见2010年版的4.3.1、4.3.19、4.4.1);
———增加了数据压缩的规定(见4.3.2.2);
———修改了图像分辨率为≥704像素×576像素(见4.3.2.2、4.3.4.7、4.3.4.8,2010年版的4.3.3、4.3.5);
———修改了序列号加密的方式,使用计算哈希值的方法保证真实性(见4.3.4.4,2010年版的4.3.3、4.3.10、5.4.2);
———修改了光盘连续存储时间(见4.3.4.10,2010年版的4.4.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本标准起草人:许小京、幸生、刘勇、黄威、蒋占卿。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882—2010。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系统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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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80.7—1986 设备可靠性试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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