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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93.9-2013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9部分:实验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measurement, control and laboratory use―Part 9: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matic and semi-automatic laboratory equipment for analysis and other purposes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793.9-2013
名称: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9部分:实验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measurement, control and laboratory use―Part 9: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matic and semi-automatic laboratory equipment for analysis and other purposes
状态:
现行
类型:
国家标准
性质:
强制性
发布日期:
2013-12-17
实施日期:
2014-11-01
废止日期:
暂无
相关公告:
实施公告【关于批准发布《铅锭》等320项国家标准和33项国家标准样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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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信息
ICS分类:
【
环保、保健和安全(13)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13.100)
】
CCS分类:
【
仪器、仪表(N)
仪器、仪表综合(N00/09)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N09)
】
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93《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分为9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电工测量和试验用手持和手操电流传感器的特殊要求; ———第3部分:实验室用混合和搅拌设备的特殊要求; ———第4部分:实验室用处理医用材料的蒸压器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电工测量和试验用手持探头组件的特殊要求; ———第6部分:实验室用材料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 ———第7部分:实验室用离心机的特殊要求; ———第8部分:使用有毒气体处理医用材料及供实验室用的压力灭菌器和灭菌器的专用要求; ———第9部分:实验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要求。 注:上述部分的名称会随IEC标准名称的变化而改变。 本部分为GB4793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1010-2-081:2009《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2-081部分:实验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要求》。其技术内容与IEC61010-2-081:2009完全等同。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略去IEC61010-2-081:2009的前言和“附录H(资料性附录)定义索引”的内容; ———对于IEC61010-2-081:2009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或修改采用作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或修改采用为 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 ———标准正文中1.2.1增加两个新的条目的序号a)、b)改为h)、i)。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4025—2003 人 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的编码规则(IEC60073:1996,IDT)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 部分:通用要求(IEC61010-1:2001,IDT) ———GB/T16273.1—1996 设备用图形符号通用符号(ISO7000:1989,NEQ) ———YY/T0316—2003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ISO14971:2000,IDT) ———YY0648—2008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 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IEC61010-2-101:2002,IDT) 本部分应结合GB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一起使用。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93.1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删除”“代替”或“修改”的部分,表示以本部分的条款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明除要符合GB4793.1的相应条款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增加的条款。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器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8)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北京普朗新技术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曾宁、王玉敏、孙京昇、吴琨、王佩、高艳彩、赵范唐、章兆园、梁振士、廖晓曼。
适用范围:
暂无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相关部门
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北京普朗新技术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338)
全国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器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主管部门:
338)
全国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器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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