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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000.23-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3部分:致癌性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 Part 23: Carcinogenicity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30000.23-2013
  • 名称: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3部分:致癌性
  • 英文名称: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 Part 23: Carcinogenicity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13-10-10
  • 实施日期:
    2014-11-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
    ———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
    ———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
    ———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
    ———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2006);
    ———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2006);
    ———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2006);
    ———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2006);
    ———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2006);
    ———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
    ———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20586—2006);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2006);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2006);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
    ———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2006);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2006);
    ———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2006);
    ———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20593—2006);
    ———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20594—2006);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2006);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2006);
    ———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
    ———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2006);
    ———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2006);
    ———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2006);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2006);
    ———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2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20597—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致癌性》。
    本部分与GB20597—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3部分:致癌性”,英文名称为“Rulesfor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Part23:Carcinogenicity”;
    ———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
    ———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原引用文件,同时增加GB13690和GB/T16483两个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
    ———按照第四版GHS修改了表2的格式;
    ———按照第四版GHS修改了附录A 中的部分内容;
    ———对第5章内容做了结构性调整;
    ———增加致癌性的标签示例,作为资料性附录E。
    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有关技术内容一致。
    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琢、杨菁、马军、刘伟、孙俐、葛晓军、梁缙、吴维皑。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0597—2006。
  • 适用范围:
    GB 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致癌性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指导、标签。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致癌性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分类和标签。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公示 通则
    GB/T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 20597-2006
  • 引用标准:
    GB 13690 GB/T 16483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
相关部门
  • 归口单位:
    251)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 主管部门:
    251)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相关人员
暂无